本招标项目 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次);(2)项目编号:****-****-*****;最高限价:**.****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安防设备采购,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4.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连续3个月(2024年2-4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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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龚先生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