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合*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申请人需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