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号)有关要求,进*步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药品挂网申请。实行动态申报,集中处理。提交申请受理时间截止每月7日,7日后提交的申请转入下月办理。信息核验集中处理时间在受理时间截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含公示公布时间),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批。
各有关企业登录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申报,全流程线上办理,相关申报材料和操作详见平台办事指南。
*、医用耗材挂网申请。海南省每月**日同步江苏省平台挂网产品数据,无需企业申请。产品数据信息(医保编码、注册证号、**等)准确无误,均可在海南挂网,若发现产品在江苏已挂网超过1个月未同步数据或者已挂网数据信息有错误,请联系工作人员核查处理,电话:****-********。
本通知自****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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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