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中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
原内容:
项目负责人(***理)业绩 | 投标人拟派的***理提供1个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须体现***理名字) |
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理)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理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单位若不是投标单位,则需提供劳动合同) |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