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拍摄示范教学片项目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第*次-综合评分法)
项目编号:****-******-*****
我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预中标单位:***********,报价:******元
第*预中标单位:**************,报价:******元
第*预中标单位:************,报价:******元
根据谈判文件中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先生 杨女士
电话:*********** ***********
地 址:鹰潭市月湖区体育馆路8号丽景豪庭东门店面(圣宏工程)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