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样品送达时间、地点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3.3技术要求 送样要求“(3)样品接收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致”。
现更正为:(3)样品接收时间:投标当天8:**-**:**,样品送达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达中心负*层地下停车场G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巷9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龙腾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达中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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