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和《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和《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和《冼夫人文化(茂名)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服务 | 1.**(项) | 详见第*章 | ******.**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年6月至****年**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时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提交****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无。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时提供《响应承诺函》。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4年5月 **日至***4年 5月 **日,上午9:**~**:**,下午2:**~5:**(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茂名市福华路**号***房
3、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报名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合*或*证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包括法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2)为原件,(1)、(3)为加盖领购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材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磋商资格最终根据响应供应商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4年6月3日( **时**分(注:**:**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地点: 茂名市福华路**号***房*************开标室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
地址:茂名市新湖路***号大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茂名市福华路**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