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武安)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邯郸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武安)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邯郸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6:4,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内容及规模: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包括:新建铁塔28座、建设视频监控点29个,森林监控巡护能力建设:购置森林监控巡护车1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新建防火隔离带20km;新建防火检查站23处,每处12平方米;新建靠前蓄水池23处,每处容积20立方米。
2.1.2 建设地点:武安市。
2.1.3 标段划分:2个,其中一标段: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包括:新建铁塔28座、建设视频监控点29个,森林监控巡护能力建设:购置森林监控巡护车1辆。二标段: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新建防火隔离带20km;新建防火检查站23处,每处12平方米;新建靠前蓄水池23处,每处容积20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并将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为本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全体成员需递交相应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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