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现就本次****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采血管类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采购文号:******-********)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说明:
序号 | 更正内容说明 |
1 | 联合评审-标项1(招标目录编号***-***)新增要求:标项1内所有单项目录投标产品报价不得高于1.**元/支。 |
2 | 联合评审-标项2(招标目录编号***-***)新增要求:标项2内所有单项目录投标产品报价不得高于1.2元/支。 |
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各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参与投标。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瑞安市人民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