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规〔****〕1 号),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推荐上报基础上,经审查,现将拟列入南宁市****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季度工业投资奖励)资金计划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5月**日至5月**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8楼*****室投资科;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附件:拟列入南宁市****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季度工业投资奖励)资金计划名单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