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5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桐城市东*路(北*路-龙腾路)等路段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新型城镇化提升东*路(北*路-龙腾路)污水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新型城镇化提升东*路(北*路-龙腾路)污水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更正内容
1、原项目名称变更为:新型城镇化提升东*北路(北*路-龙腾大道)污水新建工程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
**.2 | 主要材料要求 |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个品牌。承包人可选用推荐品牌,若选用替代品牌或标准的,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或标准。承包人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在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实施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认可,采购计划应提前报发包人审定。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经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导致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
变更为:
**.2 | 主要材料要求 |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个品牌。承包人可选用推荐品牌,若选用替代品牌或标准的,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或标准。承包人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在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实施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认可,采购计划应提前报发包人审定。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经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导致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
3、此更正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更正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桐城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米
联系人:***
电话:****-*******/****-*******
*****************
****年5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8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