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6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金兰路***号***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智能制造园区(*期)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