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津院区2号住院楼北侧生态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本澄清是招标文件的说明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说明:招标文件中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盛泰*年招标有限公司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