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C[****]8号)
C[****]8号 ****年**月**日
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C-****-8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与儿街镇区,国道***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5*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要求
该地块位于与儿街镇区,国道105南侧。宗地代码341525001005GB00024, 出让面积约917平方米(约1.38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容积率≤4.0。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现状净地出让,出让起始价428.64万元(含地面资产款3697283元整),竞买保证金为428.64万元,每次加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三、出让方式
1、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时的情况,确定本次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资格审查截止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1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及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出让自动终止。
2、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若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拍卖,拍卖的具体时间见出让公告约定。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土地与矿产—霍山县—招标公告,然后点击本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五、保证金缴纳及报名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同报名,并按竞买须知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24年7月2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2、竞买人须在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县国库支付中心银行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为土地出让金,竞价产生的溢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
3、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变更登记、证书工本等费用及土地契税,由竞得人另缴。
4、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负责在三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迁移,水系治理和人防工程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督促竞得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霍山县加强砂石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霍政办秘〔2022〕88号)文件规定处置砂石资源。 6、按照《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霍政办〔2022〕38号)文件规定,以上项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1、公开出让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10时00分
2、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公告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九、咨询地址及电话
1、咨询地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64-3901962 联 系 人: 姜 锐
2、咨询地址: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64-5038096 联 系 人: 钱 坤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 户 名:霍山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账 号:1761301021000001972073001
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
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现状净地出让,出让起始价428.64万元(含地面资产款3697283元整),竞买保证金为428.64万元,每次加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霍山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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