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亭区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及监理项目已经由枣庄市·山亭区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山亭区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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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亭区城区北外环路以南,富安大道以西、抱犊崮路以北、伏羲大道以东城市范围内。 2、工程规模:山亭区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改造管道总长度约**.**公里,分期实施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破损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本次雨污分离工程共铺设雨水管网约*****.**米,管径*****-******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山亭区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 | 山亭区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改造管道总长度约**.**公里,分期实施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破损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本次雨污分离工程共铺设雨水管网约*****.**米,管径*****-******等。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 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投标人应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单位禁止使用环保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投标单位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为国际三级及以上标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1-4项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
*: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2、现场投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自行下载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单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 联系人:*** 电话:****-*******。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新源路 |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嘉汇大厦2-C-**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