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函 至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项目“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钱塘江路与庐山北路交会处西北角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及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说明如下: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余事项不变,特此说明。 德阳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