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明光久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明光市石门口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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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3日
附件1
明光久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明光市石门口玻璃用石英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时间 | 审查情况 |
1 | 明光久轩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明光市石门口玻璃用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明光久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队 | ****年5月**日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