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化自然资告字[****]**号)
化自然资告字[****]**号 ****年**月**日
经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7-5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民主路、南至商业用地、西至昂麻拉沟、北至迎宾大道,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7-5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根据省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协调共商机制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青农草[2018]124号)文件,对宗地涉及使用草原的,应履行使用草原审核同意手续,费用由土地竞得单位承担。
(三)项目建设施工时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道路等隐蔽工程的设施问题由土地竞得单位自行解决。
(四)出让价款构成:挂牌出让价款由政府土地纯收益、土地取得成本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构成。土地成交价不包括契税、土地评估费、图件制作费,需另行缴纳。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育英路与幸福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
开户账号:*******************
化隆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