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自然挂告字[****]4号)
*自然挂告字[****]4号 ****年**月**日
经*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示范区摩云路南、禹王路西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并且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根据三门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该宗地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修建防护级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要满足服务半径要求,战时功能拟定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级别拟定为:甲类6级。单体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应由甲级资质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公示的设计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要求: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拿出不低于供地面积30%的土地建设装配式建筑。同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 自建住宅除外。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对于上述类型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此外,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设科技与标准工作计划》的通知(三建〔2023〕87号)中《三门峡市2023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分解表》的要求,按照上一年度同等工作计划,2024年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在土地供应成交后,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承诺书。我局将对确权后的土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重点从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把关,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根据三门峡市陕州区文物勘探服务中心要求:1.宗地出让之前应确保该宗地范围内的地下文物安全,严禁深挖取土,严禁进行一切危害地下文物遗迹的工程建设活动。2.待宗地出让后,要立即告知用地单位办理文物考古发掘审批手续。3、 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考古发掘处理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费用需列入工程预算,由用地单位承担。竞得人应向提出关联条件的各单位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各单位确认后,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三门峡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成交后竞得人请于*个工作日内与*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于*个工作日内与*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大岭南路与青龙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