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检科小额医疗设备*批采购项目
*、废标原因
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废标”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拟将择期重新组织采购。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招采办提出。联系电话:****-********转****,联系人:***。
*、监督部门
医院纪检审计科,电话:****-********转****,联系人:庄老师。
深圳市龙岗区第*人民医院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