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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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东台段管线工程主线段)监理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资料3.7.1第(4)条“本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类似业绩要求需要提供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若下述3.7.2条中的所列资料不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时,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业绩指标内容并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类似业绩要求需要提供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年6月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