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金城江区教育局****年第*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6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虎山路****号华锡车选金*期小区**栋2单元***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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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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