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平鲁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 | 井坪镇胜利南路 |
2 | 朔州市济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朔州市平鲁区平阳东街上窑小区(平鲁区实验小学斜对面) |
*、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年政府采购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发现你单位在“平鲁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中未明确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和限制保证金缴纳方式,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责令限期改正,并于*日内将整改情况报*********。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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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