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录音室系统集成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增易商贸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号5层***室
被投诉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交通局2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会展新城冬奥村T栋1单元**层9号
*、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规定。经查证,投诉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条件。因此,本项目的成交结果没有损害投诉人的权益。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驳回投诉。
*、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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