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定点采购劳保用品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定点采购劳保用品项目进行邀请询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货物需求
(*)*************************定点采购劳保用品,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览表。
(*)交货地点:全州收费站、灌阳北收费站、石塘收费站、文市收费站、黄沙河收费站、灌阳服务区、灌阳收费站(*************************所辖路段各站区)
(*)服务期限:*年。
*、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财务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习惯执行。
(*)送货分发
送货上门,送至*************************所辖全州收费站、灌阳北收费站、石塘收费站、文市收费站、黄沙河收费站、灌阳服务区、灌阳收费站,且要求成交供应商协助分发至个人。
(*)产品验收
产品验收以送至站区的实物为准,如发现产品有损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配送无损坏的产品,并且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损坏的产品要在**天内重新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总价上限和最高控制单价上限:上限控制(含税)总价合计人民币****元整(¥******.**),上限控制(含税)单价详见附件。投标人**项(含税)单价投标任意*项高出采购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含税)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本上限控制(含税)单价表中列明的采购数量仅是合同期预计的采购数量,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具体数量以询价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项目费用以询价人验收合格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管实际需求数量是否发生变化,均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责任。
*、交货时间
每个季度的最后*个月中旬完成劳保用品交货。
*、采购文件领取
若有意向参加该项目询价,请于****年5月**日到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递交
(*)参加项目报价的请于****年5月**日**:**前到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我单位定于****年5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进行评标。
*、联系方式
询价人:*************************
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新塘坪全州收费站(旁)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
***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