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省庄镇东羊楼村2024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市 招标公告
2024-06-12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贾**135****5082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省庄镇东羊楼村****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庄镇东羊楼村****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46**9:**:**(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庄镇东羊楼村****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省庄镇东羊楼村****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4参与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6**日至****年6**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_*****/**_*****.****。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注: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6**9**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开启

截止时间:***46**9**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2.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泰山区省庄镇东羊楼村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项目进度
2024-06-12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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