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自然资源告字[****]1号)
清自然资源告字[****]1号 ****年**月**日
经清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水县西城区,轩辕大道南侧,规划道路东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0.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宗地编号: | ******-4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水县永清镇原泉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3*元 | 加价幅度: | 0.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4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天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清水县邮政储蓄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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