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告字[****]8号)
东自然资告告字[****]8号 ****年**月**日
经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东*******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山县西埔镇电信大楼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旅馆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
*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1.本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12331.984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商务金融类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2.本次出让宗地属于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3.其他规划指标按东山县自然资源局编号(2024)东规条字007号《关于“东山县道周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地块位置以规划红线图为准。4.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5.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以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挂牌出让竞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东*******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
(三)本公告发布的信息与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出让,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或者对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书面提出,否则将视为无异议。
(五)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主要条款见附件。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不动产权证同时作废。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东山县道周路2号)二楼201室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九)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东山县自然资源局*楼***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建省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中国银行东山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山开发区支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浦发银行漳州东山支行
开户账号:********************,*******************,******************,************,*****************,**********************,********************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