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土告字【 *** 4 】 ** 号
经兴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4 】 ** 号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隆镇东关村、南土门村、中央村 |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 1且≤2.5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普通商品住房 用地 (*类)*****.**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元 /公顷 | 保证金 |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 *元 | 加价幅度 | 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4 年 7 月 3 日 8 时 ** 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 4 年 7 月 ** 日 8 时 3 0分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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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 应当单独 申请。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4 年 7 月 3 日至 *** 4 年 7 月 ** 日 到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与此同时需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_**选择“投标用户登录”,通过“土地出让”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 4 年 7 月 3 日至 *** 4 年 7 月 ** 日,到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4 年 7 月 ** 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4 年 7 月 ** 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
【 *** 4 】 ** 号 : *** 4 年 7 月 3 日 8 时 ** 分至 *** 4 年 7 月 ** 日 8 时 3 0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公告发布于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_**) 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兴隆县兴隆镇兴开街 ***号(兴隆县汽车客运站对面)
联 系 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帐 号: ********************
须知 :
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_**下载文件 ;
②未经注册登记的竞买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_** 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