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及评分办法部分进行更正,以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 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更正,以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