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明城路****弄7号1-2层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临床医师绩效管理方案及软件;临床护理绩效管理方案及软件;医技绩效管理方案及软件;特殊科室绩效管理方案及软件;行政后勤绩效管理方案及软件;***相关的绩效奖金模块;运营分析模块和配套硬件等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其中签订合同后第6个月,按方案在绩效管理系统发放第*个月绩效奖金)。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王福利(组长)、虎号、唐世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2.***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任雪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雪松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分
0天0小时**分
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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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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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2小时**分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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