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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苏连云港市 土地矿业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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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云港市本级网挂[****]**号 ****年**月**日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州区徐新路南、新建东路东
年限:  **年 容积率:  1.***&**; 并且 ≤1.***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联合竞买的相关具体要求及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执行。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三)在原有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障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连云港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连自然资函〔2023〕117号)执行。 (四)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并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全资项目公司,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特别提醒一: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按连建科〔2021〕460号文件执行;养老用房建设、验收、移交等相关标准及要求按照连政规发〔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二:LTC2024-17#地块竞得人须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开户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开户账号: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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