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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八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公告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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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黄**0991-41****7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年乌鲁木齐市第***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中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开标6厅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石化中瑞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号益民大厦A座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年乌鲁木齐市第***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乌鲁木齐市第***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中学智慧教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年**月**日 **:**,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6室组织项目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磋商采购会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网站上予以公布,供应商不参加答疑会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疑问,视为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核条件、评审方法及施工图纸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2.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的视同供应商不派代表参加,且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相关规定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得分的3%~5%作为其**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得分的1%~2%作为其**分。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石化中瑞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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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6-15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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