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影视城景区便利店、茶铺和粉面铺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修改)事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标项1:报名条件 | 报名条件:5处店铺至少有*处具有品牌知名度,由品牌连锁统*管理,符合品牌装修条件,其余店铺符合景区装修条件。 报名时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品牌意向合作书或中标后*个月内完成品牌入驻承诺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注:提供品牌入驻承诺书的还需递交承诺保证金5*元,递交有效期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视作无效报名。品牌承诺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未中标人在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品牌承诺保证金,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品牌入驻授权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承诺保证金。 |
2 | 标项3:报名条件 | 报名条件:(1)具有*定品牌知名度(或地方性品牌特色);(2)符合与景区影视相关联氛围;报名时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品牌意向合作书(或营业执照或中标后*个月内完成品牌入驻承诺书);如报名单位未提供品牌意向合作书(或营业执照)的,则需提供商家对粉面铺入驻的计划理念方案,方案要求商铺空间氛围须与影视相关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注:提供品牌入驻承诺书的还需递交承诺保证金5*元,递交有效期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视作无效报名。品牌承诺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未中标人在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品牌承诺保证金,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品牌入驻授权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承诺保证金。 |
澄清(修改)日期:****年6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采购人名称:***********
地址:象山县影视城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号商会大厦东座**楼
联 系 人:宋琼妍 郑玲蒋萍萍郑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