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我单位于****年6月7日发布了《关于选定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因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协商选定*家评估机构,我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于****年6月**日上午8时**分至****年6月**日下午**时**分向被征收人发放并回收选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条规定,****年6月**日上午**时,我单位组织对回收的选票进行了唱票、统票。兴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代表、东街居委会代表、项目被征收人代表、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全程进行了监督,兴国县公证处全程进行了公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选定结果如下:
兴国县凤凰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江西永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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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