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观澜樟坑径片区**-**-**地块场平工程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 ||
项目名称 | 观澜樟坑径片区**-**-**地块场平工程 | 项目类型 | 3-经营性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深圳市龙华区 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 | 深龙华府函〔****〕***号 |
被用地单位 | ************* | 林木采伐面积 (公顷) | 0.**** |
备注: | 附件-观澜樟坑径片区**-**-**地块场平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
*、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5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将在两个网站和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深圳**************
(****://***.**.***.**/**/)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