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徐州区域市电引接工程废标公告
(****-******-*****)
*、项目名称:某单位徐州区域市电引接工程
*、项目编号:****-******-****2
*、废标原因:
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费的计取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规费不*致,未将澄清函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具体重招详情以*次招标公告为准)。
*、公告平台
本项目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单位联系人:***
电话:***********
采购管理人员:***,***********
纪检监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