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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池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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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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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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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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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舒**139****2024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土地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兴旺、程中胜、江胜
总成交金额¥9.****** *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盛世华庭沿街商铺*楼***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昌河科创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9.*******(*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池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评估 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明确本区域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类型、名称、补偿标准等。 (1)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应坚持维护权益、公众参与、科学合理、衔接平衡的原则。测算补偿标准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注意时序衔接与空间平衡,与现行政策及补偿标准充分衔接,体现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的公平、合理补偿。
(2)在认真调查梳理基础上,依据政策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明确本区域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类型、名称、补偿标准等。
(3)在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时,要组织县(市、区)广泛深入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形成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初步成果后,应依法履行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广泛听取有关相关部门、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进行审查,并吸纳其合理意见。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通过市级论证止。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通过市级论证。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兴旺、程中胜、江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盛世华庭沿街商铺*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项目进度
2024-06-19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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