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年6月**日至6月**日,就******购买来宾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询价采购,期间收到符合条件的公司报价共*家,根据采购需求,参考报价及综合评价最优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拟选定单位:**************。
*、项目报价:¥*****0元(大写:**********元整)。
对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号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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