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枣国土储告字[****]**号)
枣国土储告字[****]**号 ****年**月**日
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市中区****-**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枣庄市经济开发区境内东海路以北、谷山路西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宗地编号: | 市中区****-**-2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中区谷山北路东侧、寨子东路西侧、文化西路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有意竞买者应提前取得CA数字证书,于2024年7月23日16时前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zaozhuang.gov.cn)提交竞买申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自行确认获得竞买资格。
出让方式。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增价报价方法,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可在挂牌报价期间进行报价,挂牌截止时间前5分钟进入限时竞价,最后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高报价竞买人。竞价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高报价竞买人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从交易系统打印已加盖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见证专用章的《网上挂牌交易结果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挂牌交易结果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则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市中区****-**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市中区****-**-2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市中区****-**-2号宗地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住建条件执行,市中区****-**号宗地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2、市中区****-**-2号宗地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5%-**%,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下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涉及文物保护内容,按照《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4、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北侧、太行山路东侧
联 系 人:***、周润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建行枣庄新城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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