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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清障拖车救援服务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市 公告变更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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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鄢**024-58****07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障拖车救援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障拖车救援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

(******************清障拖车救援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障拖车救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评分办法部分进行更正,以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进度
2024-06-20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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