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包公资交告字[****]第**号)
包公资交告字[****]第**号 ****年**月**日
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昆区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乌兰道以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宗地[****]****拟采用“带方案出让”方式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原则上功能布局、建筑形态、立面色彩及材质、建筑规模及商业兼容比例不得调整,土地竞得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满足相关要求下申请对住宅户型进行调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该宗地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包头市*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账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