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港云中港区第*作业区建设工程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进行补遗通知,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以补遗通知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如果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补遗通知为准。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勘误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
*、本项目招标文件**运作模式“***”勘误为“****”。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4 报价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须按照固定***********.**元进行总价报价,不得修改投标总价。未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修改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不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 *、投标函中删除“总价*********.**元”,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