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辽宁丹东市 公告变更
2024-06-21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马**0415-61****7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乡村振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调整,请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纬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进度
2024-06-21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同类中标信息
换一页
热门行业推荐
光电通信 其他 商业服务
标客栈版权所有
ICP备案证书号:皖ICP备200087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