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涟水县工挂[****]**号 ****年**月**日
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涟水路东侧、红日大道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7.***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项目符合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住建、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1、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相关要求。2、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环保要求。3、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4、投资项目必须持有与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签定的投资监管协议或招商引资合同。5、竞得人竞得后,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本次出让的项目用地范围内修建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6、上述地块采取 “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出让模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2、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3、竞买人竞买前须去现场实地勘察,如有疑问请咨询。
4、土地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接收手续,并签订《土地交接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