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号)
长公资土挂[****]***号 ****年**月**日
经宽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利用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市宽城区(棚户区),东至丙***街、南至北环城路、西至居住用地、北至丙***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采矿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中自行查看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采矿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中自行查看下载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3楼***电子 竞价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不涉及补偿。
2.该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详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明确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函》(长城乡函【2020】159号)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由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该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根据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制定拟出让2023-008号(宽)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复函》(长房函字【2023】93号)提出如下建设条件:
(1)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
(2)该地块应由不限资质等级的开发企业开发建设。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市开发办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5.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提交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说明购地资金来源。
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持《成交确认书》到项目所在地,由项目所在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购地资金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的土地,竞买保证金的10%不予返还,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竞得人方可到市财政局、市规自局等部门办理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6.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幼儿园的配建,幼儿园建成后应将房屋及土地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共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受让人在建设时,应征求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配建幼儿园设计方案的意见并确认。受让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应就配建幼儿园问题与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具体协议内容由属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7.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8.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991027,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1777号
9.该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格应特殊标注“成本出让”。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发利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