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号)及《关于我行格尔木炼油厂宿舍楼2至5层及附属楼宇对外出售的批复》,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所属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安居北路**-(1)-**炼油厂宿舍楼2-5层及附属楼宇房产公开转让,建筑面积共计:****.**㎡,挂牌总价:***.***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年6月**日至****年6月**日,并于公告****年6月**日**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 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路**号金阳光大厦A座**楼。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安居北路**号临街国有自有房产,房屋共计**套,附加1-2层附属楼宇及锅炉房,用途为商住,产权年限为**年。
*、项目优势:
1.该项目位于格尔木市安居北路幽静地段,居住环境非常静怡,且交通道路*通*达,出行*分便利;
2.标的物内院宽敞平坦,停车方便,且适合闲暇时光业余活动;
3.楼栋分为2个单元,每个单元8套房屋,共计**套,户型结构方正合理,并带有简易装修,非常适合做职工宿舍。
*、项目展示: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评估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2.付款方式:*次性付款;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5、房屋竞得后受让方承担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项目负责人:*** ***********
业务负责人:*** ***********
业务负责人:任先生 ***********
网络负责人:***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