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长全、舒强、肖冰 | ||
总成交金额 | ¥7.******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年华国际大厦****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年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中标(成交)金额:7.*******(*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年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 本次培训对象为社区康复协调员,计划培训***人,其中:和平区**人,沈河区**人,铁西区**人,皇姑区**人,大东区**人等(详见磋商文件)。 | 中标培训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后**工作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如不能如期提供,采购单位有权书面通知中标培训服务机构,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等(详见磋商文件)。 | 拟于7月组织培训,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分2期完成,和平区、沈河区为第*期;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为第*期,每期不少于6课时。 | 按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执行。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长全、舒强、肖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固定收取人民币**元的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年6月**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小型企业。
(4)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年华国际大厦****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