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大宁县太古镇岭上村土地整治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博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临汾市博浩源霫城君临苑6号楼***室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博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临汾市博浩源霫城君临苑6号楼***室 |
*、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省市关于****年政府采购领域“*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认真开展了该项行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未正确公示代理机构代理费收取标准的问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 你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其他补充事宜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