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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湖区]新余市仙女湖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仙女湖区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XYHY2024-XY-G006)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江西新余市 公告变更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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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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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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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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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仙女湖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仙女湖区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仙女湖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仙女湖区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27、评分标准“技术评审”中 2.投标人提供幼儿桌、床、实木柜、椅子家具中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报告,实测结果小于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要求的1.5mg/L,每提供1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得1分,共4分。 评审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封面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现更正为:2.投标人提供幼儿桌、床、实木柜、椅子家具中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报告,实测结果甲醛释放量在1mg/L-1.5mg/L(含)每提供1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得0.5分;实测结果甲醛释放量在1mg/L(含)以内每提供1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得1分,共4分。 评审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封面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原色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及答疑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河下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市规划局正对面(北湖公园东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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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6-25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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